各县、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一全省2009-2010学年度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黔教办基[2009]2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文件精神执行。 一、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及放寒假时间 (一)开学时间: 1、小学一年级至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均于2009年9月1日开学,初三年级2009年8月17日开学;高三2009年8月24日开学。 (二)放寒假时间: 1、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2010年1月18日;初二、初三年级2010年1月25日;高一、高二、高三年级2010年2月1日。 二、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及放假时间 (一)开学时间: 1、小学一年级至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均于2010年3月1日,初三、高三年级2010年2月22日。 (二)放暑假时间: 1、小学一年级至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均于2010年7月12日;初三中考结束后、高三高考结束后毕业。 三、有关要求 1、上述时间均指学生开学到校和放寒暑假离校的时间。 2、除国家规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节假日外,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调整后的课程(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充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要在放寒暑假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切实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假期生活健康而又有意义,有收获。 4、全市中小学必须按通知要求开学和放假。县、区、特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开学和放假时间,须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再作安排
二○○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转发 通知
六盘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8日印发 -----------------------------------------------------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