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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加强学校合同管理
学校合同是学校作为平等主体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校合同关系越来越多。由于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合同规定不明确,学校合同自行其是,内容极不规范,合同纠纷严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使学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近日,市教育局针对学校特殊民事法人特点,下文对学校合同管理作出要求。文件要求,聘任教师必须签聘任合同,而不能签劳动合同,强调学校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逐年签订。文件还强调,为帮助学校规范签订合同,市教育局将免费为我市多级多类学校提供合同法律咨询和援助,并提供标准化合同范本。
主办:六盘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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