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2024年9月第三周为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2号)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地方性宣传活动。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围绕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宣传重点,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校园特色的宣传活动,挖掘并展示地方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开展“三字一话”应用能力竞赛。为加强我市在职教师“三字一话”(硬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培养学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识,市教育局将举办“三字一话”应用能力大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在推普周期间邀请普通话教学能力强的测试员对区域内普通话未达标教师进行培训,并要求参训学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市直学校普通话未达标教师由钟山区教育局组织参加普通话培训并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积极开展校园推普活动。9月16日,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到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学校(幼儿园)邀请校内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对全校(园)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开展校(园)级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开展师生“三字一话”应用能力竞赛(幼儿园开展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利用学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园橱窗、班级黑板报进行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相关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典型。各市(特区、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每项活动1张图片,共6张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于9月13日和9月19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广电部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互动性,提升宣传集聚效应。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三)严守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