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我市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3号)等文件精神,六盘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对象
凡六盘水市范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从事基础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级教研机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范围
反映我市不同阶段、不同学段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以及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的。
(三)已获得市级特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学成果,在内容上基本相同、在创新上不够突出或者在实践应用等方面没有显著成效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下列成果不予申报评审
1.教材类建设成果。
2.权属有争议的成果。
3.教育教学方案在2024年1月以后完成的。
4.成果报告在中国知网全网查重率达30%以上的。
二、申报要求
申报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培育核心素养,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育人导向,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一)推进理论创新。特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实践的某一个点上有所侧重,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借鉴价值。
(二)经过实践检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特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一等奖、二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
申报成果应为2024年1月以前完成且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教学成果的遴选、培育、论证、评审和推广应用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和培育推广管理方案(试行)》(附件1)执行。
三、申报名额
(一)六枝特区、水城区、钟山区各申报25项,盘州市申报35项,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申报2项,全市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合计申报10项,总计150项。
(二)各市(特区、区)推荐的成果中,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三)各市(特区、区)或直属学校申报名额未报满的,可由市教科院做二次统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有需要的市(特区、区)或直属学校。
(四)各市(特区、区)在保证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乡村学校倾斜。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市(特区、区)、市直属学校提出申请,经各单位相关部门初评汇总并写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六盘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开展市级评审。
(二)各报送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前,需先进行本级评选并公示,按照限额择优的要求向市推荐,以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报送单位(各市(特区、区)教育局或直属学校)需提供本级评审的获奖成果原文件;各市(特区、区)和直属学校可以参照市级评审方案设置对应级别(县级或校级)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以单位名义申报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应是成果的直接研发者、推广者和实践者,并在本单位进行一定程度的运用且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申报单位须指派专人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过程,并提供主要的物质技术保障;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四)以个人名义申报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推广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五)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但须选定其中的一个单位或个人作为主持人;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完整版1份。
2.《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匿名版一式三份,仅需呈现“一、成果简介”“二、成果应用及效果(包括第1个、第2个、第3个等3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两部分内容且与完整版内容一致,不得出现主持人、参加人以及相关单位等明显信息;匿名版所有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不需要盖章和签名(所有人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均使用“×××”替换),相关信息最终由评委组利用“完整版”进行核查。
3.《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4.《成果报告》完整版(限8000字)1份(含查重报告);匿名版一式三份(不得出现主持人、参加人以及相关单位等明显信息,所有人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均使用“×××”替换。其他内容必须与完整版一致)。
5.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不收取原件,相关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单位核对,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
(二)电子版材料
所有电子版材料按照《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填报说明及装订要求》(附件5)的详细说明统一放入一个U盘上报。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5日。申报材料一经送达,不予返还;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六盘水市教育局一楼114办公室(钟山区向阳南路8号),联系人:陈进;联系电话:0858—8202824。
附件:1.
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和培育推广管理方案(试行).pdf
2.
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完整版).docx
3.
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匿名版).docx
4.
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5.
2026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填报说明及装订要求.pdf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