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0〕18号)以及《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示》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六盘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gzlps.gov.cn/)“信息公开目录”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六盘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向阳南路26号,邮编:553001,电话:0858─82236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市教育局制定了《六盘水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教通〔2020〕76号)文件,明确了需公开的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按照文件任务分解到市教育局各科室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03条,其中党委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开43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14条(概况类信息29条,动态类5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69条,其他信息98条),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各类信息246条。
2020年,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项均已通过教育局网站“权责清单”专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3件,会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主办8件,会办6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代表满意率为100%,办理复文全文公开9件,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及时公开市教育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5条,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为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小学入学、小升初实行规范入学,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社区宣传栏、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提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招生工作政策,包括每所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入学登记时间、地点、所需手续、办理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市民子女入学。对2020年对各市(特区、区)的义务教育划片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公开。此外,公开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信息23条、职成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12条、民办教育和民族教育信息7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信息13条、教师工作信息26条;公开各类招生考试信息18条。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对进驻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的27项审批服务事项科学编制了服务指南。2020年共办结28193件,办结率100%。2020年,通过“书记市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共处置回应“市教育局群众交流平台”419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经审查,申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予以受理。在整个答复过程中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对申请事项逐一给予解释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我局无泄密信息发生。严格对照《六盘水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平台建设。市教育局现有网站一个,为保障网站内容、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与及时性。一是做好局网站建设及日常信息维护管理。二是建设“两微”新媒体平台。做好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建设。三是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栏。在市教育局办公楼设立党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部门重要文件、工作通知公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各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和推进。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职工的年底内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定期进行全覆盖检查,逐一列出部门栏目问题清单,要求各科室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8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3884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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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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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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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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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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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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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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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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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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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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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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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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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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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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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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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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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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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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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政策解读主要是通过对上级部门政策解读的转载,缺乏部门原创;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宣传解读。立足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加强对全市教育领域重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和政务公开栏、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引导公众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四是加强总结提升。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学习借鉴省和其他教育部门和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时效和内容保障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为公众提供更规范、更高效、更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