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29 15:51   字体:[]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2019年7月26日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为了不断完善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防控体系,重点防范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全面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整治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推动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一条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既要履行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和防范黑恶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工作主管责任,又要履行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和防范黑恶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制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健全专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和防范黑恶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工作机构。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和防范黑恶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工作保障经费。

第二条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减灾防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和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将防范黑恶势力渗透融入活动中二是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三条加强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扫黑除恶工作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及时有效掌握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舆情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对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第四条配足齐安保人员,严格按《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黔府办200930号、31号及201179号文件的规定,全面推行安全保卫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安全保卫人员必须符合当前学校防暴恐工作要求对聘用的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是涉黑涉恶人员进行甄别

第五条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师生安全。规范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审批、预案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联合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思想跟踪工作,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矛盾,更好预防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加强校内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学校要对房屋逐幢、逐间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要加强对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及楼梯、走廊、通道和校内堡坎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第七条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按《六盘水市教育局六盘水市公安局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六盘水市教育局六盘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问题的研判,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好适应新时期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开展整治校园欺凌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活动,对影响恶劣、师生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快侦快破快审快判,认真总结发案规律和特点,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和意见,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第九条加强校园文化环境整治。联合相关部门一起进行“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清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非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棋牌室、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游艺服务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手机短信,依法打击开办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活动。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四是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非法传销、非法集资活动。

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危险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自然灾害以及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危险化学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周边乱搭乱建、违法建筑、非法占道经营、整脏治乱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加强校园周边运输环境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对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强占运输道路、非法拉客、不听劝阻的“黑运输”进行整治。

第十条实行教育局每月一排查、中心校每半月一排查、学校每周一排查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涉黑涉恶排查要对制度机制科学性操作性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制度空白、管理空白现象,又要深入,要带着研判的眼光,发现常人不易发现或疏忽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规范建立排查整治台账,使每一个隐患,都有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督促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及部署,根据《六盘水市教育局六盘水市公安局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乱象排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深化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化解学生矛盾纠纷、交通溺水事故、绩效工资改革、目标考核奖、代课人员、90年代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和“五类人员”等,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校要建立校长包学校、行政挂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包班级的全方位排查机制。安全隐患排查化解要做到全面、细致,对不能整改化解的,要书面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重点抓好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校园内传教。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民族团结、公共安全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等的管理,加强境外捐资助学和外教、留学生的管理,实行外事统一归口管理,严防境外各类以捐资助学为名机构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完善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国家对宗教管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师生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第十四条重点抓好反恐防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对恐怖事件发生的随时性和不确定性认识,认真做好学校恐防暴工作。切实将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十五条深入推进案例分析常态化。定期认真总结分析提炼各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和防黑恶势力渗透工作的先进做法,邀请学校安全管理专家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建议,每年进行案例汇编发至各级各类学校,指导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工作和防黑恶势力渗透工作督导检查考核一是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防黑恶势力渗透工作列为专项组成员单位述职和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巡回检查、明查暗访和适时抽检等方式,督促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和防黑恶势力渗透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督导,提出整改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三是实行挂牌督办和销账制度。对发生重大案件或出现突出问题,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处分建议、一票否决。

第十七条严格安全奖惩制度,继续实行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并严格兑现奖惩。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和督查机制,继续实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继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的,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