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14 11:27   字体:[]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盘水党发〔201942)、《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工作的建设,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严把师德底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细化职业道德负面清单,注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日常管理,通过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师德师风管理档案和台账等方式,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在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严把师德底线,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三、突出师德养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通过主题党日、专题讲座、业务培训、课题研究、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其中、贯穿全程,与教育教学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每年教师节后一周作为师德典型宣传周,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形成强大师德正能量。

四、严肃惩处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在认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时要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确保标准一致,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要坚决问责并建立台账(见附表3),对于问责有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表3于每年130日前和730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人:孔令刁

联系电话:82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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