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8 15:41   字体:[]

各市(特区、区)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14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提出了《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按照文件精神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工作。

一、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148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此项资金安排到项目学校,实行项目管理,建立和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下达的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共计91.5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园)骨干“双语”教师培训,县区用于民族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示范校购置体现民族特色和品牌的教学仪器设备、民族服饰、民族乐器等。分配情况为:六盘水市教育局20万元,六枝特区教育局20万元,盘州市教育局17万元,水城区教育局14万元,钟山区教育局20.5万元(具体详见资金分配表)。

三、严禁将此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此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此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及时同六盘水市教育局财务科对接拨款事宜。收到资金后,要立即将资金划拨到各项目学校,指导学校按文件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于20215月底前将拨款回执、学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

计财科:黄雪梅;电话:8202803;

基教科:杨才政;电话:8202813;邮箱:133985551@qq.com


附件:1.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分配表.xlsx

    2.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1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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