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规定,现就全面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
中小学生是中小学安全管理的客体,客体的自护自救能力直接决定着安全管理效果。从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原因分析,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不高、自救自护能力不强,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事故81.57%是可以避免的。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自救自护和应急避险能力,对减少和遏制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事故作用重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9、1200条的法律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摆在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前置性、基础性位置。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情况纳入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各中小学要把教师公共安全教育课堂教学情况(含教案)和实际效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任务,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抓好课堂教学。各中小学要结合《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六盘水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要求,系统拟定安全教育的教学大纲,按教学大纲,开展安全教学。教学大纲必须以主渠道的课程教学为主,以进教材进课程的渗透教学为辅。
(二)抓好专题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围绕教学大纲,利用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等开展各种专题的公共安全教育。各种专题安全教育必须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必须和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结合,使教学大纲丰富。
(三)抓好体验教育。各中小学要通过参观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毒品预防教育基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自然灾害展览馆,或采取文艺表演、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形式。各地各校要创造条件,组织中小学参加实景化、沉浸式的安全体验教育。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消防逃生、防震减灾、公共卫生事件、防拥挤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
(四)抓好集中教育。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安全第一课和期末安全最后一课、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月份的综治安全宣传月、5月份的“5.12”防灾减灾日、6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11月份的“11.9”消防安全日、12月份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重要节假日及季节性特殊时段等,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
(五)抓好媒介宣传。各中小学要围绕公共安全教学大纲,充分利用校园墙报、橱窗专栏、校园广播、班级版报等媒介,广泛进行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使学生产生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教育效果。中小学充分发挥新媒介作用,利用3D视频、VR等方式,实景化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六)抓好家校互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生的监护人是履行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的第一适合主体,通过家校通、班级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开展安全家访等方式,敦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公共安全教育。
(七)抓好安全告知告诫。各中小学要在开展各种体育、团队建设、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时,结合活动的风险程度,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告知。要针对防溺水、防欺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雷电、防猝死、防性侵、防动物伤害等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告诫。
三、强化保障,确保公共安全教育“四落实”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六盘水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总体内容,根据学校安全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年度公共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认真实施。
(二)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时。各中小学要间周安排1个课时的公共安全课堂教学,并纳入学校教学及课程计划,排入课程总表。规定的公共安全教育课时不得被挪用或挤占,不得将学科教学渗透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充抵公共安全课堂教学时间,不得将学科教学渗透公共安全教育代替公共安全课堂教学。
(三)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各中小学要在核实编制标准范围内积极配备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26个班级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2名专职教师或6名兼职教师;25个班级以下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或3名兼职教师,其他学科教师要结合课程特点,把公共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
(四)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各中小学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按教材选用有关规定执行,即要在省教育厅审定的教材目录中选用,原则上各市区使用的教材相对统一。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的经费列入学校相关工作经费,不得另外向学生收取,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实验”或其他名义选用非正规渠道的安全教育教材(读本)。
四、综合发力,着力提升公共安全教育整体水平
(一)加强中小学安全师资培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校长及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分层次、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公共安全骨干教师队伍,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切实发挥好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市区教育局的教研活动内容。市区教育局至少配备1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兼职教研员。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学优质课观摩评比活动,着力提升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整体水平。
(三)建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评价制度。每学期由中心校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中小学开展的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到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精神,其分值不应低于总分的30%。公共安全教育评价不及格者,与安全责任事故同等对待,实行“一票否决”。
(四)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示范校创建。各市区教育局按中小学级别,每个级别至少创建5%示范学校。六盘水市市直中小学各创建小学示范校1所、初中示范校1所、高中示范校1所。示范校创建内容参照《六盘水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由市教育局另行拟定。各市区教育局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天内将拟创建名单报市教育局安全法规科。
(五)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重点指导中小学如何科学地拟定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大纲。要通过教学大纲,将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尊重生命认知、安全知识、安全防护、安全自救他救、简单急救、有效救援等内容全部涵盖。
(六)加强中小学公共教育资源保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各级教研机构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列入当地课题研究规划,加强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采取争取上级支持或社会捐赠的方式,引进免费公共安全教育资源,优先供给拟创建的示范校使用。
各学校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加大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资源的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