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受教,按照“八五”普法要求,根据《六盘水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拟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篇章学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的学习,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宪法。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指导学校、学生参加第八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三)党内法规。加强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体的党内法规学习,提高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纯洁性、纪律性、组织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行政法规。通过法宣在线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教育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
(六)其他法律法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普法对象
一是市县两级机关干部及直属学校干部。二是市县两级所属学校的全体教师和学生。三是市县两级所属学校的学生家长。
三、普法目标
一是普法对象需知晓了解的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使普法对象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初步的了解,知道法律法规无处不在,自身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自身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立一定的法治理念,知道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普法对象需部分掌握的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使普法对象掌握
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树立法治思维,知道自己的法定权力及义务,做到遵法守法和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三是对普法对象需要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使普法对象能熟练掌握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做到遇事想法找法用法,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公权力,做到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相统一。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普法宣传中的领导作用,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各地各校要结合法治政府工作统筹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考评。
(二)强化阵地建设。指导各学校用好校园网站、校园广播、黑板报,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深化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加大校园普法内容音视频供给,推动校园普法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校园文化融合发展。
(三)强化常态宣教。突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指导各区(市、县) 教育局共同为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推动各学校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和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机关处室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强化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普法清单时间节点组织好各项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责任落实。
附件:
六盘水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普法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二十大法治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和学生 |
办公室(党建) 安全法规科 |
12月31日前 |
|
2 |
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和学生 |
安全法规科 |
12月31 日前 |
|
3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教育系统全体党员 |
办公室(党建) 人事科 |
9月30 日前 |
|
4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市县两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 |
安全法规科 |
12月31 日前 |
|
5 |
教育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 |
安全法规科 |
12月31 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 |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
基教科 |
6月1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教育系统全体教师 |
教师工作科 |
9月30 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职业院校及本科院校 |
职教科 |
9月30 日前 |
|||
《家庭教育促进法》 |
全体学校 |
基教科 |
9月30 日前 |
|||
《教育督导条例》 |
市县两级机关教育督导室 |
教育督导办公室 |
6月1日前 |
|||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全体民办学校 |
民办教育科 |
12月31 日前 |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
全体学校 |
安全法规科 |
9月30 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权益保护法》 |
全体中小学及幼儿园 |
安全法规科 |
6月1日前 |
|||
6 |
其他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和学生 |
安全法规科 |
6月1日前 |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各级各类学校 |
安全法规科 |
9月30 日前 |
|||
《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全体学校 |
安全法规科 工程办 |
9月30 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 |
全体学校 |
安全法规科 |
12月31 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