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29 14:57   字体:[]

陈定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教师职称管理实施改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阶段,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有在编教职工32266人(其中专任教师31676),正高职称教师31人(占比0.1%),副高职称教师4742人(占比14.97%),一级教师15154人(占比47.84%),二级及以下教师13117人(占比41.41%)。

职称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了教师的工作收入水平,如盘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平均工资收入明显高于盘州市公务员的主要原因就是,在6647人的义务教育教师中,中、高级职称待遇人数达到5682人(占比85.48%,初级职称待遇人数为965人(占比14.52%,人员结构呈“倒三角”分布。而在2569人的公务员中,科级及以下待遇人数为2444人(占比95.13%,副县级及以上待遇人数仅125人(占比4.87%,使得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平均工资收入明显高于公务员;同时盘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六枝特区、水城区义务教育教师的主要原因是盘州市义务教育教师中的中、高级职称待遇人数占比比重较其他县区高。

对于目前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08月六盘水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明确六盘水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中“教学效果优良”相关界定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20125号),破解“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和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坚持把思想政治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书育人评价导向,严格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吸引和稳定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统一职称申报标准。在历年职称评审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4规定开展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特别是在今年职称申报过程,为进一步突出业绩和师德,市教育局面向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了意见,并计划在职称资料上报前形成《六盘水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确保职称评审中,重点向品德优良、工作优秀、业务突出、教科研成果丰富的一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发挥职称评审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努力提升自身教学技能和教育质量的作用。

二是完善职称推荐办法。我市中小学职称申报中,一直要求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被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荐公示和评审结果无异议作为政策性材料。2016年以来,根据《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6314规定,实行“按岗评聘”政策,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推荐评审指标,各学校按可推荐数量经定性定量考核,择优推荐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称。

三是加强职称竞聘管理。严格专技人员聘用管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管理规定,做好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管理工作,竞聘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全面构建职称岗位等级能上能下,与职称相衔接工资能升能降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提高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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