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游泳进校园”工作,普及儿童青少年游泳技能,提升全市学生游泳技能水平,决定举办百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奔跑吧·少年”2024年六盘水市中小学生(幼儿园)游泳比赛,现将有关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训练参赛工作,积极组织队伍参赛。
附件:百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奔跑吧·少年”2024年六盘水市中小学生(幼儿园)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六盘水市教育局 六盘水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百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奔跑吧·少年”2024年六盘水市中小学生(幼儿园)
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六盘水市教育局
六盘水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
六盘水市钟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六盘水市第四实验中学
六盘水市游泳运动协会
四、支持单位
六盘水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文化体育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2日(20日报到,22日离会)。
(二)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民生路与钟山大道交叉口东南150米(凉都体育中心游泳馆)。
六、参赛单位
六盘水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组别设置:大龄组、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幼儿组六个组别。
(二)项目设置
1.个人赛:
(1)大龄组、甲组、乙组、丙组、丁组: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九个项目。
(2)幼儿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自由泳腿、50米蛙泳腿四个项目。
2.接力赛:男子4*50米混合泳、男子4*50米自由泳、女子4*50米混合泳、女子4*50米自由泳四个项目。
八、参赛年龄
大龄组: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甲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丙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丁组: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幼儿组: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九、参赛办法
(一)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限报一支队伍,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队限报24人,每人限报三项。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六盘水市学籍学生,拥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每支参赛队所有运动员必须由同一所学校的学生组成,不得跨校报名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合参与此项运动,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及比赛期间)方能参赛。
(四)各队必须按年龄组报名参赛,不得弄虚作假,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代表队自行制作“队旗”,规格为:1280cmX1920cm。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形式进行比赛。
(三)报名不足三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幼儿组可出示户口簿)、运动员证。
(五)运动员比赛时服装应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按成绩排名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或8队(含8人或8队)的则减1录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等同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五、六、七、八名按顺序录取。
(二)单项第1—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三)个人赛获得前三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四至八名颁发奖励证书,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四至八名颁发奖牌。
(四)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特殊原因弃权需在本场比赛开赛前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未经组委会同意弃权的扣团体总分3分。
(五)设“指导教师奖”、“优秀裁判员”、“道德风尚奖”3个奖项。
1.指导教师奖:为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教练员颁发指导教师奖。为获得个人赛排名前三名的主管教练颁发颁发指导教师奖。
2.优秀裁判员:本次比赛按照总裁判员人数不超过30%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
3.道德风尚奖:由赛事组委会制定评选方案,为代表队颁发道德风尚奖。
十二、赛事日程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024年9月20日 |
全天 |
12:00—16:00报到 |
六盘水市第四实验中学 |
16:00—18:00召开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及适应场地 | |||
2024年9月21日 |
全天 |
8:30—9:00开幕式 9:00—12:00比赛 14:30—18:00比赛 |
凉都体育中心游泳馆 |
2024年9月22日 |
全天 |
9:00—12:00比赛 14:30—18:00比赛 18:30离会 |
凉都体育中心游泳馆 |
十三、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2:00前,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命名后(县区/市直+组别+参赛队名称)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pssyyydxh@163.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各代表队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一经报名,组委会不接受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的补增报名,不得更改、不予安排参赛,如电子版报名表与加盖公章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所有报名表以加盖公章版为准。
(二)报到
1.各参赛队请于2024年9月20日16:00前报到,下午16:00—18:00召开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报到及会议地点:六盘水市第四实验中学;联系人:蒋开荣。
2.各代表队在报到时须交验所有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如部分运动员无身份证复印件可提交户籍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含赛区和往返赛区途中,含医疗保险赔付金额);
(3)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表(必须含心电图);
(4)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比赛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期间的食宿、差旅费、服装费、装备费、体检费、往返交通费等所需费用(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派出单位解决。
(二)办赛所需各项经费以及竞赛管理人员、裁判员就餐费及劳务费由主、承办单位承担;住宿费、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十五、资格审查
(一)比赛设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核查,如在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如在赛中、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本人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资格有异议者,应在当场比赛结束1小时内(逾期将不受理)向当值裁判员或值班裁判长提交经领队核准并签名的“申诉书”。被申诉队员所在队的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在接到申诉书后1小时内提供证明资格的资料,如未能按时提供相应印证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由主办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十六、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七、裁判长、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为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