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六盘水市2024年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立项结果予以通报,并就进一步做好课题阶段性研究和结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审结果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科通〔2024〕2号)文件要求,经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评选推荐,六盘水市基础教育教学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确定2024年基础教育教学立项课题210项。
二、相关要求
(一)立项课题所在单位督促课题主持人带领课题组成员进一步细化研究方案,形成详实的开题报告,做好阶段性研究。
1.2024年10月30日前将开题情况及开题报告的课件以电子档的形式(用立项编号命名)报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开题汇总资料上报六盘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763238946@qq.com邮箱。
2.各课题组严格按课题研究计划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中期目标,中期报告及开展课题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以电子档的形式(用立项编号命名)报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中期报告汇总资料上报六盘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763238946@qq.com邮箱。
3.未按规定时间上交开题资料、中期报告的,将取消立项资格,不再参与结题。
4.所有上报资料均由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组织,不受理个人上报。
(二)各课题组按照研究方案,对照各阶段具体目标开展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的同时做好课题研究各阶段性材料的收集。
(三)2024年所有立项课题研究时间均为2年,2026年4月进行结题资料的上交,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的课题不再进行结题。结题验收时未通过课题不再延期结题。
(四)2024年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形式变更。
(五)妥善保管立项通知书、2024年课题申报·评审书,结题时材料将用原件复印件进行装订,未提供原件复印件的不予结题。
(六)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做好课题研究管理、指导服务,加强对立项课题的引领工作,发挥教育科研兴教的作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尹正安刘永荣
联系电话:0858—8223197
2024年7月30日